促进教育公平 保障人民平等受教育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0-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

  二是通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以保证人民群众享有水平不断提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育公平的标准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家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都放到提高教育质量上。其一,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2008年,全国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3%、97.8%、91.6%。其二,在教育教学中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断增强。其三,积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城市和乡村。

  第三,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一是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将国家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二是大力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积极推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教育振兴,加快东部发达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步伐,东、中、西部的教育差距不断缩短。三是统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质量全面提高。

  三、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益

  第一,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近年来,国家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部署启动了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对所有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建立健全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目前,我国每年受资助的学生总数近1.8亿,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第二,重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女童和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国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以流入地为主,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管理,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初步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网络。

  第三,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加强教育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二是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的评价明显好转。

  在教育发展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站在新起点,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公平引领教育发展,以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改革,进一步巩固发展成果,提升教育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